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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次公示再融资审核进度:162家在审 9家中止审查
时间:2014-04-22
    在拟IPO公司情况披露出现调整的同时,再融资审核工作流程及审核进展的信息公开也悄然面世。上周五,证监会[微博]网站首次公示了对再融资审批情况,162家在审企业中,有9家目前正处于中止审查状态。
    根据上周五证监会发行部的相关文件,再融资行政许可主要包括: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优先股、可转债、分离债、公司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债等。审核工作流程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与之相对应的是,在本次披露的162家企业中,“审核状态”项下分为“已通过发审会”、“已反馈”、“已受理”、“中止审查”等四种情形。除此以外,还披露在审企业基本信息、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情况;拟发行公司债及可转债的,则另披露评级机构及签字人。
    值得注意的是,发行部还首次明确,与并购重组类似,再融资也存在会后事项。其特指融资申请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启动发行前,所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如存在会后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同时也不排除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可能。
    “这算是意料之中吧。”对于新增的再融资审核进展披露,一位保荐人并不感到十分意外,“并购重组的审核进展早在2012年10月就公开了。一方面这是大势所趋,证监会几乎所有重要的行政许可审核进展都需要公开;另一方面,发行部市场化的节奏也在推进,比如IPO的‘申报即披露’。最新提出的优先股也明确属于再融资审核的范围。”
    另一方面,记者还注意到,目前并购重组审核情况公示已比刚推出时有了深入细化。自今年1月10日起,新增了公示接收日期、补正日期、反馈回复日期等审核进度信息。此外,通过备注,进一步细分被审企业所处审核情况,如受理环节包括了受理、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等情形;核查则包括实地核查、举报核查等。
    中止审查标准参照IPO
    在首次披露的再融资审批情况公示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中止审查了。本次,9家公司处于中止审查状态,其中5家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分别是华锦股份、唐山港、东方金钰、键桥通讯和陕天然气;3家为公司债,分别为华映科技、四川美丰和中弘股份、1家为可转债,为通鼎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