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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清盘开启公募退出机制
时间:2014-08-26
      导语:如果清盘、转换、合并等退出机制成为公募基金行业新陈代谢中的常态一环,将有利于行业体内的良性循环。
      8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证监会认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前的8月16日,汇添富基金发布公告称,旗下汇添富短期理财28天基金拟终止运作。这只规模仅为1.34亿元的迷你基金,或将成为中国公募基金16年发展历程中的首例清盘基金。
      清盘,对于已经熟悉基金投资的广大百姓而言,还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基金清盘,就是停止交易,将基金资产全部变现,将所得资金分给持有人,终止基金合同。
      事实上,基金清盘早有法律依据。
      2004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100人的,则管理人经批准可终止该基金。
      今年8月8日起施行的重新制订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五章提到: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虽然如此,自1998年国内第一只基金诞生起,发展到当前已经超过1700只公募基金产品,期间尚无一例公募基金清盘事件发生。似乎,一旦提及“清盘”二字,就会自然地与投资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大量赎回、濒临危机等等联想在一起。也正是因此,基金公司顾及自身的形象和声誉,以及担心或影响持有者产生负面情绪,对旗下迷你基金通常会选择苦心经营,维系其生命,谁也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当前,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微型基金亦为数众多。至今年6月底,1700余只基金中,规模低于2亿元成立门槛的基金已近500只,占全部基金的近三成;跌破5000万元警戒线的达133只,10只基金净值规模低于1000万元,最小的甚至不足250万元。
      如此众多的“拖后腿”基金,有“生不逢时”、亏损惨烈的部分QDII及股票型基金;也有部分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其产品设计与当前产品有重合或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环境;有产品管理能力差从而业绩排名靠后赎回严重者,也有业绩尚可但因营销能力较差或缺乏股东支持而规模袖珍者……
      以上述汇添富短期理财28天基金为例,该产品业绩在同类基金排名方面并不差,规模也远在5000万元之上,但其与汇添富短期理财30天产品在期限上非常接近,规模却远远小于后者,设计的缺陷使得汇添富出手主动“了结”这只产品。
      然而,大多数基金公司为了维护面子,仍在呵护这些微型基金“僵而不死”。这类产品管理费收入有限,却耗费着基金公司的投研精力,占用登记结算、营销托管等资源,成本刚性且缺乏规模效应,基金公司苦苦支撑,甚至还需“倒贴”度日,实属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如今,行业内首现主动退市的基金。此外,基金业协会也将于近期向公募基金公司下文,由基金公司自行申报旗下产品清盘计划。届时,或将有一批迷你公募基金同时批量清盘。
      笔者认为,“鸡肋”产品退出基金队伍并非坏事。可以看到,在资本市场,银行QDII、私募基金产品,均早已有清盘先例;股票市场也有些许股票退市,且证监会也在推动完善退市机制。相形之下,市场化运作的公募基金行业,清盘这一退出行为,甚至可以说,来得有些迟。
      公募基金“散伙”其实并不可怕。基金清盘,将开启公募基金行业退出机制。无论是基金行业,还是基金投资者,都应该客观看待。
      基金产品批量清盘,乃是基金行业向前发展使然。公募基金业经历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到如今各种类型的基金共存,再加上股市、债市经历牛熊周期,产品设计不适应市场、基金业绩和规模严重分化等情况是必然结果。在基金公司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互联网金融浪潮下,基金产品优胜劣汰,基金公司寻求多元化或者特色化发展,也是大势所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重新制订的《管理办法》,将公募基金产品的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由此,基金新品的牌照稀缺性不复存在,基金公司也不必为减少产品可惜。如果清盘、转换、合并等退出机制成为公募基金行业新陈代谢中的常态一环,将有利于行业体内的良性循环。形成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将有利于基金公司节约人力财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产品清盘对基金经理和投资团队而言,将牵涉精力的负担解除,可以做其他更适合的产品;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可警示其不要盲目跟从发基金产品,要做适合自己、顺应市场的产品。对于不适应的产品,及时调整产品线。
      当然,一些长期亏损的基金,清盘相当于强制赎回,应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可通过转换、合并等方式,尽量保护持有人的权益,确保产品的平稳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