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沪港通四方协议正式签订
时间:2014-09-05
21世纪经济报道 9月4日,港交所(0388.HK)、上交所及两地结算公司就建立沪港通正式订立协议(下称“四方协议”)。四方协议由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及中国结算总经理戴文华共同签订。
“(协议)为沪港通业务合作构建了完整的协议框架,明确了四方就沪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的各项权利及义务,标志着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两所两司已经就各方面的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业务技术准备,尽快公布各类业务规则,深入开展技术系统测试,为沪港通正式推出创造更好条件。”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
根据四方协议,港交所与上交所同意将为各自市场的投资者提供订单路由安排及相关技术基础设施,让双方买卖在对方市场上市的股票;香港结算与中国结算同意将为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及交收安排,以及存管、名义持有人和其他相关服务;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意将根据公平对等的原则平均分享因沪港交易通以交易费用方式产生的收入;以及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同意将根据相同原则平均分享因沪港结算通以结算费用方式产生的收入。
李小加表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4月初发布联合公告后,沪港通推出前必须完成三大重要步骤;签订交易和结算四方对沪港通业务的框架协议,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获监管机构批准。今日签订的协议是四方合作的基础文件,按照两地监管机构在联合公告中订下的原则,清晰订明四方的责任和义务,内容涵盖沪港通所有基本要素,是落实沪港通业务的总指南,也是交易结算相关规则的基础。”
经各方协定的沪港通主要特点大致与港交所今年4月29日刊发的公告内容相同。四方协议中所涉及各项安排,包括实现交易通和结算通的详细条文,都需经监管机构的批准。港交所表示,计划在满足所有相关条件,包括沪港通的交易及结算规则获批准、市场参与方完成系统开发及调整、投资者教育工作充分开展等之后,正式推出沪港通。
“(协议)为沪港通业务合作构建了完整的协议框架,明确了四方就沪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的各项权利及义务,标志着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两所两司已经就各方面的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业务技术准备,尽快公布各类业务规则,深入开展技术系统测试,为沪港通正式推出创造更好条件。”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
根据四方协议,港交所与上交所同意将为各自市场的投资者提供订单路由安排及相关技术基础设施,让双方买卖在对方市场上市的股票;香港结算与中国结算同意将为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及交收安排,以及存管、名义持有人和其他相关服务;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意将根据公平对等的原则平均分享因沪港交易通以交易费用方式产生的收入;以及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同意将根据相同原则平均分享因沪港结算通以结算费用方式产生的收入。
李小加表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4月初发布联合公告后,沪港通推出前必须完成三大重要步骤;签订交易和结算四方对沪港通业务的框架协议,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获监管机构批准。今日签订的协议是四方合作的基础文件,按照两地监管机构在联合公告中订下的原则,清晰订明四方的责任和义务,内容涵盖沪港通所有基本要素,是落实沪港通业务的总指南,也是交易结算相关规则的基础。”
经各方协定的沪港通主要特点大致与港交所今年4月29日刊发的公告内容相同。四方协议中所涉及各项安排,包括实现交易通和结算通的详细条文,都需经监管机构的批准。港交所表示,计划在满足所有相关条件,包括沪港通的交易及结算规则获批准、市场参与方完成系统开发及调整、投资者教育工作充分开展等之后,正式推出沪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