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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为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功举办资本市场知识专题培训
时间:2016-06-24

  为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建设,构建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金融体系,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及运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6月19日至7月4日在北京举办“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16年财富管理资产证券化培训班”,本次培训覆盖区内全部93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分三期进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为本次培训组织安排了区域股权市场与农商行农信社如何开展业务合作、银行机构如何介入私募债券业务以及挂牌新三板有关法律问题等方面内容,6月20日,由我中心组织的第一期培训已圆满完成。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李海芳,作了“新市场新工具助力农商行农信社开辟资本市场新天地”专题讲座。详细介绍了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背景、市场性质、主要功能及整体发展情况,对区域股权市场能够对金融机构开展哪些服务,能够合作开展哪些业务进行了系统地介绍。中心登记结算部副部长高润英对参会单位进行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方面的专题介绍,就登记托管的概念、政策背景及其必要性,对托管企业的好处、农商行目前股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心所能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及具体托管流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地介绍。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创新部总监黄振雷,作了“四板市场私募债”专题讲座。重点就私募债的定义、发行条件以及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特别是结合农商行目前资本市场参与度还较低的实际,针对性地介绍了银行如何参与私募债发行,私募债业务与银行传统业务的成本比较,发行私募债对于银行的边际价值等内容,为银行下一步如何从“传统商业银行”向“交易型投资银行”进行转型启发了思路。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丛颖,作了“农村商业银行挂牌新三板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系统全面地讲解了新三板市场基本概况,对农商行挂牌条件、农村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限制、股权转让限制、董监高任职资格及兼职限制等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对金融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如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培训分别定于6月26日和7月2日进行,届时,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将完成对全部自治区93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的培训,将会进一步促进自治区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区域股权市场提升管理能力,有助于双方下一步深入接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