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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时间:2018-05-30
  包头市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制定了三年时间将政府债务率降至合理水平的方案,出台了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审价甄别核减、预算安排资金、整合资金统筹、出让土地收益、经营国有资本、盘活公租房资产、利用金融措施、创新合作方式以及申请自治区专项资金9条化债措施。
  结合总体化债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将市县两级化债任务全部分解到各个领域。各旗县区、各债务单位作为债务主体,按照“谁借债、谁偿还”的原则,制定化债举措,做实化债方案,落实化债目标,并按月向分管市长汇报进展情况。
  完善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出台政府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和举债风险评估后方可立项。同时,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制定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应急、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清理规范PPP项目,加强各类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租赁、信托担保等融资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举债。
  做好债务化解统计工作,建立债务化解台账,实现化债工作常态化。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月度向自治区纪委、财政厅报送。同时,每月召开调度会,通报化债进度,研究推进化债工作。该市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奖惩机制。将化解政府债务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将债务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人大监督、政府负责、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合力。建立奖惩机制,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进展好的给予一定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实不力的地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同时,加大对违规举债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