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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实施纳税信用动态管理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时间:2018-08-21
  从今年开始,纳税信用评级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原来的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信用评价全年实施动态管理,信用好可以补评,信用不好可以复评。在纳税信用管理上根据级别“奖惩分明”,认真落实国务院29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更好地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对D级纳税人则在发票申领、出口退税、接受税务稽查等方面严格限制和管理。
  为确保纳税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呼和浩特市税务部门一方面认真按照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评价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栏等渠道公开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与信息,将各个等级的评价标准以及奖惩措施告知纳税人,还通过税收例会和税收管理员积极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形象、业务拓展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诚信纳税带来的好处,从而配合和支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为让“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切实落到实处,呼和浩特市积极开展评价结果应用,利用“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搭建经营和融资桥梁。随着银税互动的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加速无缝对接,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激发小微企业活力,促进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注册用户36428户,贷款120笔,金额46653万元,带动就业5000多人。对税收违法被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纳税单位,税务部门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发改委、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自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与联合惩戒工作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税务部门对拟公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确保信息准确;对符合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标准案件,分别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及税务机关外网门户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中公布,并且全部推送至“信用呼和浩特”平台进行公布;同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公布情况和实施联合惩戒情况。今年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相关信息得以整合,使纳税信用评价更精准,通过媒体公开黑名单信息更全面快捷。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共82502户,其中A级纳税人236户,占比0.29%;B级纳税人23401户,占比28.39%;M级纳税人41371户,占比50.20%;C级纳税人6039户,占比7.33%;D级纳税人11370户,占比13.80%,全市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