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自治区工商局联合税务局发布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
时间:2018-10-17
自10月15日起,我区将取消企业注销过程中需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改由自治区“多证合一”数据共享系统实时数据传输,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后台认证。其中,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及罚款的市场主体,在进行简易注销时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依法进行注销。此项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企业退出流程,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形成“好进易出”的企业登记退出机制,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