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金企协同推进金融“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盟委行署稳定金融供给、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等决策部署,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各旗(区)金融办和各有关金融机构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任务职责,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定期沟通推进工作情况。
一、落实进展情况
(一)建立全盟融资项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梳理了全盟各旗区融资项目需求,全盟11家金融机构,26家企业,签约项目27个,签约金额40.34亿元,截至9月末,落实项目15个,落实金额15.07亿元。阿盟金融办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1家企业与证券机构签署了孵化板挂牌委托协议,盟内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签署了担保联合体合作协议。
(二)推动政金企对接。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及实体经济发展部署安排,9月19日,盟金融办、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济纳旗信用联社、阿拉善右旗信用联社共同举办内蒙古农信社阿拉善盟地区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政金企对接会,为推动我盟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让金融活水流向最需要的实体经济。相关苏木镇、嘎查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种养殖户代表共计450余人参加了会议。阿拉善农商行、额右旗农信社就支农支小金融产品进行了演示、推介。会议促成农信机构与一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种养殖大户达成融资意向,与9家企业签约项目16项,授信金额达到4.21亿元。二是9月27日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入园区、进企业”政金企融资对接会。财政等盟直部门、自治区、盟内金融机构和高新区的金融机构及企业主要负责人140余人参加了会议。贯彻落实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深入高新区实地开展调查和对接,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组织金融机构深入企业调研、对接座谈。会议促成6家金融机构与企业签约达成签约项目19个,融资金额32.1亿元。三是各旗区立足地区实际建立了融资项目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如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入园区、进企业”政金企融资对接会。阿左旗积极组织我旗苁蓉集团、圣石文化等重点企业参加了“生态文明阿拉善对话”活动。目前内蒙古宏魁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已于江西和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正在启动股改工作。
(三)拓宽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为推动绿色发展力量,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引领绿色投资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助力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时报社、自治区金融办、盟行署、阿拉善生态基金会等共同主办的金融科技与绿色发展峰会暨第八届“生态文明·阿拉善对话”在我盟成功举办。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200余位证券机构专家、企业代表,围绕金融科技与绿色发展,共同探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会议上以“深化资本合作,助推阿拉善绿色发展”为主题,做了阿拉善特色产业推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我盟内蒙古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世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合作框架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投基金公司、上市公司与自治区拟上市重点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深入解剖企业成功上市模式,有效推动双方增进合作,凝聚市场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四)优化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工作。一是额旗信用社支持精准扶贫信贷投放93万元,采用富民卡发放全辖所有农牧户联保循环贷款,"一次核定、额度控制、循环使用”,支持乡村振兴信贷投放12087万元;支持全域旅游信贷投放2510万元;支持小微信贷投放198户,17112万元。积极协调就业局开展全额贴息担保创业贷款,大力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成员,促进地方沙产业的发展,支持沙产业信贷投放408万元。二是阿右旗全力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尤其是沙产业、驼产业方面。信贷投放资金470万元。支持小微信贷,为286户个体户、1户小微企业主、12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8974万元。优化资源配置,简化信贷审批程序,丰富贷款品种,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适度下调贷款利率,为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小微企业担保抵押不充足,难以形成充分有效的贷款增信,建议以设立风险补偿金的方式帮助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二是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受自身条件所限,在资本市场融资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围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方案实施,落实好政金企对接会精神,抓好重点领域示范性对接金融机构经常性对接。继续跟踪督促企业签约项目落地落实。二是针对性组织各旗区开展民营企业、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领域的对接活动,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完善政策指引,继续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助推作用。落实“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积极发挥担保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