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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不良资产项目征集洽谈意向方公告
时间:2022-07-07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不良资产项目

征集洽谈意向方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拥有的不良资产进行单户公开处置(详见附件项目清单),现公开征集意向洽谈客户。

 

一、拟转让项目情况:均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资产(详见附件项目清单)。截至2022年03月31日,各债务企业尚欠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金额见附件。资产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注:截止交易日的利息一并处置,抵押担保情况可能存在瑕疵,须竞买者自行调查判断)。

 

二、最终受让方要求:同等条件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或备案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公司优先受让。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需有良好的信誉,能够按照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债务人本人及关联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期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拟了解项目信息,进行项目尽调等意向客户,需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公告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蒙商银行组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等并根据意向方要求,开展项目尽调配合等工作。

 

四、意向洽谈登记联系人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闫冬梅 18547110262

周洋 15661007880

 

附件:项目清单、意向洽谈登记表、意向函、承诺书

 

特别提示:本信息公告只限于征集意向洽谈客户,不构成最终成交意向,项目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正式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