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时间:2022-11-28
执行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20)冀01民初556号民事裁定书
(2022)冀01执保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冻结股权
被执行人: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营业执照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91110000092434729H
冻结被执行人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9,277,436.01股股权及分红。
冻结期限: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28日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