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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专业委员会召开《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专题学习会议
时间:2022-12-09

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讨论交流《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1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二部主任王建平、副主任竺煜、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孟宥慈出席会议。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刘肃毅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张云峰、王旭、孙方刚、梁成参加会议并发言。市场二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协会相关部门人员,3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代表共60余人参会。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思想引领,强化担当作为,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贡献力量。  

会上,市场二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重点条款进行了讲解。参会委员表示《指导意见》是在二十大之后发布的第一个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重要文件,明确了一系列发挥市场功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接入点。参会委员结合各市场特色提出了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衔接,推动《指导意见》尽快实施落地。  

孟宥慈在讲话中表示,各区域性股权市场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建设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希望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继续发挥好“共建、共享、共治”平台作用,进一步凝心聚力,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共同发展。下一阶段,协会将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研究探索加强对区域市场中介机构自律管理,推动专精特新板的规范建设。  

王建平在讲话指出,《指导意见》是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再定位和业务的再聚焦,是新形势下连接资本市场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有效尝试和指导性文件。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原有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处理新旧板块之间的关系,推动区域“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刘肃毅主任委员在会议总结时表示,《指导意见》是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区域性股权市场要紧密配合证监会,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尽快落实意见方案,提升服务质量。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