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2014年我区新增自治区级创新平台16家
时间:2014-11-11
为加快完善自治区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创新平台对我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1]3719号)的要求,近日,我委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认定工作。经过申报、初审、答辩等环节,在全区申报的75个创新平台中认定了16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其中,生物领域6家、新材料领域5家、先进装备制造领域2家、节能环保领域3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硅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12家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为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药制剂工程实验室”等4家工程实验室认定为自治区工程实验室。总体来看,此次认定结果充分体现了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为我区下一步申报国家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作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全区现有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54家,其中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家,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家,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2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对于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创新平台对我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全区现有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54家,其中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家,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家,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2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对于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创新平台对我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