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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以“五个方面新提升”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6-03-09

3月6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经济主题记者会。这场汇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等部委负责人的记者会,不仅信息量大、含金量高,更因其直面热点、回应关切的鲜明特点,成为全球资本观察中国经济的重要风向标。

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就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蓝图、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以及从严监管等核心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释放出改革攻坚、稳中求进的明确信号。

推动资本市场实现五个方面新提升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对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等作出重要部署。

吴清用“五个方面新提升”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是市场更具韧性、更加稳健。将继续健全“长钱长投”的市场机制和生态,完善中国特色稳市机制建设,丰富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的手段和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二是制度更加包容、更加适配。将围绕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加强债券、REITs和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更加精准有效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是上市公司质量更高、结构更优。在持续狠抓上市公司“真实性”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可投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分红回购,不断提升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四是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监管数字化、智能化,精准有力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持续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

五是对外开放迈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进一步推动市场、产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双向开放迈上新台阶,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同时,深入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持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以创新举措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针对如何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吴清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协同发挥好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更大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与此同时,他透露,近期将推出两项新的改革措施。

首先,深化创业板改革。据吴清介绍,目前,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总体方案已基本成型,将进一步完善后择机发布实施。核心举措包括,一是增设一套更加精准、更为包容的上市标准,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二是将科创板改革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创业板,如实施IPO预先审阅、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改革举措;三是全方位推动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

其次,优化再融资机制。一是进一步提升制度规则的包容性、适应性,主要包括: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便利中长期资金参与;推出储架发行;完善锁价定增机制,推动股票定增价格向市场价格靠拢;进一步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等。二是进一步突出“扶优、扶科”导向,将现行科创板、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至主板,实施好放宽再融资补流限额用于研发投入、缩短再融资间隔期等优化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再融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忽悠式”再融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五个着力”强化监管与投资者保护

没有有力有序有效的防风险、强监管,就没有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环境,各方高度关注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在推进防风险、强监管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

对此,吴清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坚持依法从严、固本强基,努力增强投资者和市场各方信任和信心,重点考虑“五个着力”。

一是着力筑牢资本市场风险防波堤防浪堤。全方位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巩固和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动态完善应对外部输入性风险的政策工具箱。

二是着力巩固和提升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效能。一方面,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加强保荐代表人监管,加快建设财务造假线索发现中心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另一方面,加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

三是着力引导行业机构专注主业、规范发展。对证券公司,推动修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积极支持优质头部机构做强做大、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对公募基金,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督促引导公募基金坚守长期主义、专业主义,坚持公募姓公,始终把投资者利益牢牢摆在最前面。对私募基金,健全准入、募集、托管、信披等制度规则,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着力强化对新型业务的监管。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出台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强化真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坚持“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建立健全加密资产监管制度规则。

五是着力扎牢织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安全网”。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促进更多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民事赔偿典型案例落地。规范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实控人和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蹭热点、炒概念、搞操纵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