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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紧密筹备启动在即
时间:2017-06-30
  “在今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国环保部共同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虽然具体机制尚未确定,但是已经处于密集讨论和加快筹备中,并将选择一个重要场合正式启动。”近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家官员蒋南青在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中国金融出版社联合主办的《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上透露。
  据介绍,“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主要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牵头,中国环保部做支撑,致力于借助国际层面的平台,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环境、生态、金融等方面的合作。
  蒋南青指出,在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中,国际机构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推广能效项目时,现在更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多重效益,既要实现经济效益,还要在就业、脱贫、人类健康,环境治理方面取得成效。这不是单个企业层面能做到的事情,涉及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专业公司、NGO等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协调,这就需要国际机构提供相应的平台支撑。”蒋南青说。
  针对“一带一路”框架下如何进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专家们展开热议。世界自然基金会金融项目总监孙轶頲提出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四种新模式,即新版本的南南合作、南北合作、多边合作和多方合作。“‘一带一路’是南南合作的升级版和扩大版,在新版本的南南合作下,可以寻找提供优惠、无偿贷款、捐款模式之外的新方式。比如将资金援助、技术援助、机制设计特别是风险分担机制结合起来。”孙轶頲说。
  在南北合作方面,孙轶頲指出,中国与欧洲发达国家在绿色金融和气候金融方面的合作前景巨大,可以通过中国和英国、中国和欧盟、中国和瑞士这三个不同地区的合作推进南北合作,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南南合作。
  此外,孙轶頲建议,在多边合作方面继续加强与世行、亚行、绿色发展基金、气候基金等方面的合作。在多方合作方面,加强商业机构、政府合作、NGO等团体之间的合作。“在不同地区有不同合作方和合作机制。去欧洲投资主要依靠市场,去东亚国家更多依靠政府,去东南亚国家和非洲国家更多依靠NGO。”孙轶頲指出。
  环保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中心副主任张洁清指出,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首先要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们在同一个语境下理解绿色金融这一概念,二是为利用绿色金融为“走出去”的环保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利用绿色金融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基础设施,比如建立不少国家缺乏的环境监测站。
  “当然,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我们积极应对。”张洁清说,比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治理情况千差万别,在对外投资时不能一概而论。另外,要建立环保和金融领域的互动和“对话”机制。因为金融界不了解环保问题,无法实现绿色,环保界不了解金融手段,无法更好地促进环境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专家表示,在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方面,目前仍面临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环境挑战不同导致的诸多障碍,但是在局部区域有条件推进标准统一。
  国际金融公司顾问徐楠举例说,可持续银行业网络(SBN)目前有30多个成员机构,其中12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或银行业协会已经发布国家层面和绿色金融相关的规程和指南,包括孟加拉、巴西、中国、墨西哥、哥伦比亚、印尼、肯尼亚、蒙古、尼日利亚、秘鲁、土耳其和越南。由于新兴经济体大都是“一带一路”沿线上的重要结点国家,他们在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统一上更有动力。“我们可以分享绿色金融在监管层面上的经验,也可以通过协作机制在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完善方面开展更多开创性的工作。”徐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