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对高陆飞、闫小英371.2万元个人经营类贷款债权转让项目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4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4月28日 |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标的名称 | 对高陆飞、闫小英371.2万元个人经营类贷款债权转让项目 |
挂牌底价(万元) | 371.2 | |
债权总额(万元) | 631 | |
本金(万元) | 370 | |
利息(万元) | 261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详见债权清单 | |
债务人地址 | 详见债权清单 | |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 | 详见债权清单 | |
债权抵押情况 | 详见债权清单 | |
担保情况 | 详见债权清单 | |
转让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南路华研物流生活小区 | |
法定代表人 | 郝文茂 |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50600591997702W |
信 息 发 布 | 信息发布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7 天 | |
信息发布媒体 | ■ A.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官网 ■ B.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 C.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官方微博 □ D. 其他媒体: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A.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 B.公告期延长_个工作日,继续征集其他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 |
■ 竞价会 | ||
交 易 条 件 | 转让底价 | 371.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 B.分期付款,具体要求: | ||
资 格 条 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 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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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设 定 | 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 111.36万元 。 2、交纳截止时间:以公告期结束时间截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 现金 ■ 转账 □ 其他 4、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账 号:5903 0157 4000 01610 开户行行号:3101 9105 9034 | ||
处 置 方 式 |
1.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且被确定为受让方,则该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即转为交易价款; 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未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之内由转让方无息返还。 2.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余款作为转让方的违约金: (6)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 (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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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联 系 人 | 牛霞 18686029621 | |
联系电话 | 0471-3969694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3层 | ||
网 址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s://www.nmgotc.com/ |